根据《学院学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公示、系(院)审定公示、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现将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生审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8年12月5日至12月12日。如对审定结果有异议,请于2018年12月12日15:00前,向学生处或纪检监察处进行反映。(学生处:电话88621151、电子邮箱xscjubao@126.com;纪检监察处:电话88621021 13613316286、电子邮箱13613316286@163.com)。
此公示。
学生处
2018年12月5日
附件:学院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生情况一览表(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