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中规定,依据河北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为我院分配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院)名额进行了分配,现将分配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8年9月7日至9月11日。公示无异议,各系(院)将按分配指标进行评审;如对名额分配有异议,请于2018年9月11日17:00前,向学生处进行反映。(学生处:电话88621151、电子邮箱xscjubao@126.com;)。
此公示。
附件:学院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生处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