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9 浏览次数:0次 信息来源:
2016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
毕业确认工作通知
各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16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外学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毕业确认的办理
各系要通知贷款毕业生在离校之前办理毕业确认手续(贷款毕业生名单见附件)。
毕业确认具体流程为:
第一步,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不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
第二步,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第三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录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在“毕业确认”模块找到已经进行“毕业确认”申请的学生名单。
如“学生状态”显示“已变更”,点击左下角“变更确认”,再次与学生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更新为最新,如为最新,点击“同意”,完成信息变更确认工作;如“学生状态”显示“正常”,表明借款学生没有更新个人信息,应提醒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信息。
信息变更确认工作完成后,点击“毕业确认审核”,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我院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在6月15日之前完成,请借款毕业生从现在开始至6月15日工作日期间随时办理“毕业确认”手续;借款学生办理完“毕业确认”手续后,各系方可为借款学生办理完善毕业离校手续。请各各系务必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到贷款毕业生本人。
2.延期还款的办理
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办理程序为:学生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由县(区)资助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此项工作要在毕业当年8月底前完成,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
3.提前还款的办理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具体程序为:每年1-10月的每月10日前,学生联系县(区)资助中心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发起提前还款申请,同时将应还金额打入本人还款的邮储账户或支付宝账户,开发银行将于当月21日通知邮储或支付宝进行扣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下月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二、省内学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从“申请贷款”页面点击“毕业申请”导航链接,进入毕业信息。
1. 录入“毕业信息”。
2. 选择 就业、升学或自主择业。
1).就业:
2).升学:
3).自主择业
正确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如果录入错误,将提示错误信息然后按提示信息从新录入即可,
3.如果录入成功,将显示保存保存成功提示信息,点击确定按钮将返回录入毕业信息页面。
4. 点击确定 按钮回到编辑页面。
5.高校如果已批准则学生不能修改信息。
学 生 处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