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军训先进集体、优秀教官和先进个人评比标准
发布时间:2015-09-08 浏览次数:0次 信息来源:
附件2
新军训先进集体、优秀教官和先进个人评比标准
一、评优比例
军训先进集体(系、部)评选评选名额为2个;军训标兵评选比例为参训学生总数的15%;优秀教官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评比。
二、先进集体评比标准
1.带训教官和辅导员认真组织军训工作,参训人员达到95%以上。
2.军训设置的训练科目均能较好完成。
3.业余文化生活丰富,集体荣誉感强。
4.基本素质过硬,精神饱满,服装统一。
5.参训学生不迟到早退,不无故请假,辅导员跟班率达到95%以上。
6.宿舍内务整洁,方队至少会唱一首革命歌曲。
7.方队精神风貌好,好人好事多。
三、优秀教官评比标准
1.在军训过程中,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工作扎实,严格要求,科学训练;
2.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科学训练,不打骂学生,军训期间所带方队学生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3.所带方队学生遵守训练纪律,服从管理,不迟到早退,无打架斗殴等违纪情况发生;
4.所带方队军容风纪严整,各项成绩突出。
四、军训积极分子评比标准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自觉遵守队列纪律,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听从教官指挥,认真参加军事训练,动作规范,成绩突出。
3.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爱护公物。
4.互帮互助,团结同学,爱护集体荣誉。
5.内务卫生优秀,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
6.学用结合,自觉将训练成果运用到日常生活中,能起表率作用。
7.按时训练,不迟到早退,出勤率达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