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

当前位置:首页>>国防教育>>征兵工作

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0   浏览次数:0次   信息来源:

2014年在校大学生义务兵征集工作现已全面展开,根据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为做好本年度我院兵员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征集大学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信息化建设需要,优化兵员结构,提高兵员质量,提高部队战斗力,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大学生国防意识的有效形式。紧紧围绕确保兵员质量这个核心,把征兵工作与大学生国防教育紧密结合,建立健全征兵工作长效机制。严密组织、严格把关,圆满完成今年征集任务,为国防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征兵入伍工作的领导,高质量完成好征兵任务,学院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刘明生书记任组长,刘俊茹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为学生处、宣传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保卫处、团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各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对征兵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和协调,安排工作分工,组织力量投入,落实相关政策,研究解决疑难问题,严把质量关,代表学院对年度征兵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在学生处下设征兵办公室,负责人为闫利兵,根据上级兵役机关和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和安排,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报名程序

2013 年起,我国的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全国的征兵时间是从 8 1日开始、9 1 日批准入伍、9 5 日起运新兵、9 30 日征兵结束。为便于大学生参军入伍,高校比较集中的地区一般会将征兵时间提前到 6 月份开始组织实施,在学生毕业离校或放假前,完成初检、初审和预定兵工作。

1、网上登记

每年8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初审初检

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3、体检政审

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4、走访调查

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5、预定新兵

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6、张榜公示

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 天。

7、批准入伍

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征兵工作,向部队输送优质兵员,对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本系(部)报名人数不少于本单位男性在校学生的5%,实际入伍人数不少于本单位男性在校学生的2.5%,征兵过程采取院包系、系包班、班包人的方式,征兵任务逐级分解,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个人。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系(部)和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征兵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依法服兵役的意识,要做好学生及其家长的思想工作,引导、激发学生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踊跃参军,报效祖国。学生处要按照上级要求,在校园内悬挂条幅、张贴公告、组织大学生征兵政策宣讲,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利用微博、微信等现代化工具进行征兵信息的发布并在校园网显著位置链接大学生入伍流程及优惠政策等,团委在要在《晨韵》上开辟大学生征兵专栏,通过各种手段大力营造宣传氛围。辅导员(班主任)要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短信推送、电话通知,进一步宣传推进,使每一位在校学生、毕业离校未签协议学生、往届毕业未就业学生知晓报名的时间节点和享受的优惠政策。

3、突出重点,严格把关。认真执行征兵政策规定,突出抓好报名、初审、政审等关键环节,确保质量。

4、招生就业处要将兵役部门印发的《致大一新生的公开信》和录取通知书一同邮寄,对于未报到的学生要主动和他们取得联系,对于确认已经入伍的新生,要及时通报学院相关部门为他们办理学籍保留等手续。

5、落实政策,做好后续工作。做好学生入伍后的学籍保留、学费补偿等后继工作,使学生安心服役,立功受奖,为学院争光。

6、各单位要做好征兵工作相关记录和宣传资料的收集,以备上级对本年度征兵工作检查。

 

                                            学生处

O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大学生参军入伍宣传手册(PDF版)